深圳出租屋里的“临时夫妻”们
年关将至,深圳北站东广场,人流如梭。
珠珠依依不舍地抱着小石,片刻温存后,转身走进车站。
在旁人眼里,这对夫妻的恩爱令人羡慕。
没人知道的是,小石临别时特意向珠珠叮嘱:“在路上记得删掉我的联系方式。”
他们在深圳同一个工厂打工,一方单身,一方已有家室,他们的“夫妻关系”,仅存在于深圳,更准确来说,是深圳的出租屋里。
早在10年前,便有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上就一些已婚农民工男女,在城市的打工潮中,结成“临时夫妻”的现象进行建言。
百度百科上,也有关于“临时夫妻”现象的阐述:
临时夫妻是一种特殊形态婚姻家庭关系,是为了解决生理或心理问题而临时组建的一种关系。其最大特点是不换掉自己的配偶,而是以保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、不拆散原有家庭为道德底线,打工在外的男女或留守在家的男女与另一异性以“性伙伴”或者“临时夫妻”生活方式组建一个临时家庭。他们或暗或明的生活在一起,彼此互相照应,以此来填补由于夫妻长期分居所带来的感情生活和性需求的缺位;而当夫妻团聚时,“临时夫妻”即自行解体,男女双方仍与自己的配偶过夫妻生活。
不管人们如何看待这种现象,它确实存在着,且十多年来,未曾消退。